一、招聘單位簡介
中共省委黨校(行政學院)是中共省委培訓輪訓領導干部、優(yōu)秀中青年干部的學校,是學習研究宣傳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推進黨的思想理論建設的重要陣地,是重要的哲學社會科學研究機構和新型智庫,是全省各級各類黨校(行政學院)業(yè)務工作指導部門。
省委黨校(行政學院)負責有計劃地培訓輪訓省管干部、優(yōu)秀中青年干部、處級干部、省屬國有企業(yè)負責人、縣(市、區(qū))長、鄉(xiāng)鎮(zhèn)(街道)黨(工)委書記、鄉(xiāng)鎮(zhèn)長(街道辦事處主任)、理論宣傳骨干、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骨干;培訓省直機關初任和新遴選公務員、省直部門單位黨務干部、優(yōu)秀中青年科級干部、入黨積極分子。2003年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批準為碩士學位授權單位,現有政治學、馬克思主義理論、理論經濟學和中共黨史黨建學4個一級學科授權點,馬克思主義哲學等21個二級學科授權點。2014年批準為公共管理碩士專業(yè)學位(mpa)授權點,2021年批準為社會工作碩士專業(yè)學位(msw)授權點。
省委高度重視、大力支持省委黨校(行政學院)人才隊伍建設,明確提出建設一流師資隊伍,把打造過硬師資隊伍作為質量立校的一項基礎性工程來抓,著力培養(yǎng)政治強、信念堅、業(yè)務精、作風正的知名教師,力爭培養(yǎng)造就一批馬克思主義理論大家,一批在全省甚至全國叫得響的知名專家。大力推進名師工程,圍繞青年人才成長實施強基計劃,圍繞骨干人才培養(yǎng)實施攀登計劃,圍繞領軍人才打造實施名師計劃,構建出梯次人才培養(yǎng)模式;實施教師個性化培養(yǎng),精準培養(yǎng)各層次人才;將黨校教學實績、智庫作用發(fā)揮等特色評價因子納入到各類高層次人才選拔推薦工作中;統(tǒng)籌推進繼續(xù)教育工程和實踐鍛煉工程。支持教師在職攻讀學歷學位、從事博士后研究、開展訪學交流,與國內知名高校合作開展以學科為基礎的分類培訓模式。規(guī)范化、制度化推進實踐鍛煉,結合教師實際和成長需求,選派優(yōu)秀教師到各級黨委政府以及基層單位掛職和學習鍛煉;深入實施教學科研和智庫建設創(chuàng)新工程,以提質增效為目標,通過體制機制創(chuàng)新,進一步促進出成果、出人才、出成效。
二、招聘范圍和數量
根據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有關文件規(guī)定,結合目前崗位空缺和用編進人計劃安排,省委黨校(行政學院)2024年下半年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中級崗位專業(yè)技術人員3名,具體崗位及條件詳見《中級崗公開招聘崗位匯總表》(附件1)。
三、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身體健康。
2.具有共產主義遠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堅定信念,忠誠于馬克思主義,熱愛黨校(行政學院)事業(yè),嚴格遵守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guī)矩,堅定擁護“兩個確立”,堅決做到“兩個維護”,自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馬克思主義理論功底扎實,熟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專業(yè)知識豐富,注重調查研究,勇于理論創(chuàng)新,具有較強的教學培訓、科學研究、決策咨詢能力。
4.學風嚴謹,品德高尚,學為人師,行為世范,遵規(guī)守紀。
5.中共黨員。
6.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9年1月以后出生)。
7.具有較強的科研工作能力和符合省委黨校(行政學院)要求的成果基礎,具備崗位所需專業(yè)素養(yǎng),有較好的研究能力、學術功底和良好的學術發(fā)展?jié)摿Α?/p>
8.具有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相關專業(yè)學歷、學位及其他基本條件(應聘人員須在2025年1月31日前取得相應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學歷學位在國(境)外取得的,須提供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對暫未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的海歸留學人員,采取“承諾+容缺”的方式,允許先行承諾后參加考試,在考察或體檢時提供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9.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yè)生,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以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應聘。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yè)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應聘。應聘人員不得報考有《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guī)定》(人社部規(guī)〔2019〕1號)規(guī)定情形的崗位。
10.符合省事業(yè)單位招聘工作人員的其他相關規(guī)定和條件。
四、招聘程序
(一)發(fā)布招聘信息
通過中共省委黨校(行政學院)官方網站(http://www.sddx.gov.cn)面向社會發(fā)布招聘信息。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
報名方式:以電子郵件方式投送報名材料,報名郵箱為:詳細請見報名信息,郵件主題為“應聘崗位+應聘專業(yè)+姓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報名時間:自簡章發(fā)布之日起開始報名,2025年1月24日截止報名。
報名材料包括(以下所有材料請發(fā)送電子版本進行報名,原件及復印件須在現場資格審核時提供):
(1)個人簡歷;(2)身份證、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證書(應屆畢業(yè)生提供學校核發(fā)的就業(yè)推薦表以及能夠于2025年1月31日前正常畢業(yè)的證明,在國(境)外取得學歷學位的須提供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3)在職人員應聘的,提交有用人權限部門或單位出具的同意應聘介紹信;(4)有本人簽名的《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附件2);(5)學?;騿挝怀鼍叩闹泄颤h員證明;(6)科研成果情況匯總表(附件3)(需附相關文獻資料頁);(7)其它符合應聘崗位條件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
2.初步審查及篩選
對報名人員進行線上資格初審,同時綜合考量報名人員的科研成果、學習工作經歷、崗位匹配度等因素,對報名人員進行初步篩選。按照面試人數與錄用計劃3︰1的比例,確定獲得面試資格人員。報名人數不足3人的崗位,報名人員全部進入面試。
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應聘人員須如實填寫、提交相關個人信息資料。應聘人員提供的相關材料信息如有不實,一經發(fā)現取消資格。
3.現場資格審核
2025年2月17日前向獲得面試資格人員發(fā)放現場資格審查通知,參加面試人員按照通知指定的時間、地點,攜帶報名材料原件和復印件進行現場資格審核。在規(guī)定時間內未接到現場資格審查通知的人員,即未取得面試資格。
4.確定面試人員
對通過初步篩選和現場資格審查的報名人員,發(fā)放《面試通知單》,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面試
根據省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的有關規(guī)定,面向博士研究生的招聘采取簡化程序直接面試的方式組織,面試成績即為考試總成績。面試分為試講和答辯。
試講主要考核應聘人員的專業(yè)理論功底、語言表達、授課藝術、形象儀表等方面的素質。答辯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專業(yè)理論素養(yǎng)、科學研究能力及培養(yǎng)發(fā)展?jié)撡|等。答辯的流程分為:個人學術陳述、專家提問、答辯回復、專家評議評分等環(huán)節(jié)。
面試總分為100分,試講、答辯分別按百分制打分并計算平均分(分別去掉每個測評要素的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試講按照60%的比例,答辯按照40%的比例計算面試成績。試講成績、答辯成績、面試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
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并通過省委黨校(行政學院)官網通知公告欄對外公布。
設定面試合格分數線80分,招聘崗位如出現應聘人員面試成績均低于合格分數線的情況,則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
同一招聘計劃應聘人員出現面試成績并列的,按試講成績由高到低確定進入考察體檢范圍人選。
(四)考察體檢
根據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確定進入考察范圍人選,組織考察。成立考察體檢工作小組,具體負責考察體檢工作。
考察采取查閱檔案、核對身份、個別談話等方式,主要考察擬聘用人員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方面的情況,并對應聘人員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崗位資格條件、提供的相關信息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進行復審。經考察不宜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不予聘用。
對考察合格人員,按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范圍人選。體檢由單位統(tǒng)一組織,在省級醫(yī)院進行,體檢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執(zhí)行。
應聘人員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對按規(guī)定需要復檢的,復檢只能進行1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對自動放棄或考察體檢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從進入同一崗位考察體檢范圍的人員中依次等額遞補。
(五)公示聘用
根據考試的綜合得分和考察、體檢結果,研究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在省委黨校(行政學院)官網通知公告欄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不再遞補。公示無異議的,報省人社廳備案,符合聘用條件的,發(fā)放《事業(yè)單位招聘人員備案通知書》,憑《事業(yè)單位招聘人員備案通知書》辦理相關手續(xù),聘用單位和受聘人員按規(guī)定簽訂聘用合同,確定人事關系。受聘人員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制度,期滿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其他事項
在中級崗位公開招聘中進入面試但未聘用的博士,如成績達到合格及以上分數者,符合省委黨校(行政學院)本年度博士后招收需求的,經個人申請,可簡化相關程序,作為我校(院)擬招收博士后建議人選。博士后工作站聯(lián)系人:張老師,0531-51779052。
五、待遇和保障
1.聘用人員納入財政撥款事業(yè)編制,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工資、津貼等薪酬待遇。
2.按照有關規(guī)定,分類別落實安家費、生活補貼、科研啟動經費及人才公寓等待遇。
a類:①科研啟動經費10萬元;②安家費35萬元;③生活補貼每月2500元,發(fā)放3年;④入職1年內校(院)免費提供人才公寓。
b類:①科研啟動經費10萬元;②安家費20萬元;③生活補貼每月2000元,發(fā)放3年;④入職1年內校(院)免費提供人才公寓。
六、聯(lián)系人及聯(lián)系方式
聯(lián)系人及聯(lián)系方式:詳細請見報名信息
e-mail:詳細請見報名信息
地址:詳細請見報名信息
郵編:250103
七、其他
未盡事宜,按照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的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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